企业须重点规范的交易行为

发布时间:2018-08-26 丨 阅读次数:820 by 沛县壹佳壹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自金税三期系统建立以来,税务与银行实现信息共享。企业须重点规范哪些交易行为呢?


1、大额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总行。


2、可疑交易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